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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3-11-23

保卫处(武装部)岗位职责


一、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综合保障部本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和本单位各科室工作。

2.负责办文、会议、人事、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归档。

3.负责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文字性材料的草拟和整理归档工作。

4.做好部文印管理、文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督查、考勤考核等工作。

5.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管理和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等户政工作。

6.做好校内外来访单位和人员的接待工作。

7.做好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园安保岗位职责


(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岗位

1.做好防盗、防破坏和其他突发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负责案件处理、案情研判、校内巡逻、蹲点值守等工作。

3.做好对发生在校内案事件的初期处置,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等工作。

4.负责校内及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管理要求,加强对保安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导指导。

6.落实好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做好对保安员的月度考核、任务协调、工作任务确定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7.协调保安员配合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8.协调保安员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争端等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岗位

1.指导监督全校各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活动,落实学校与校内二级单位签订的治安目标责任工作。

2.做好安全防范调研工作,收集校园治安信息,及时掌握校园治安动态,提出学校安全防范合理化建议。

3.对校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等,应妥善处置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办案。

4.对校内发生的经常性事件,除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外,组织工作人员调阅监控视频、进行蹲点守候等,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

5.做好治安检查工作,建立治安工作问题台账,下达治安问题整改任务书,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工作档案。

6.负责校园外来人员、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与师生员工相关的民事调解工作。

7.负责校内各种大型活动举办场地的审核批准,拟定会场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8.负责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管理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管理工作

1.配合信息中心完成学校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在校园及周边的全覆盖、无死角。

2.配合信息中心对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的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保养工作。

3.做好视频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和保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指导督查等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关于视频监控工作要求、信息查看调阅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建设和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5.按规定做好视频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管理和归档工作,妥善储存和处理涉密视频资料。

6.配合相关处(室)、二级学院做好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工作等适时视频监控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岗位

1.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交通安全秩序。

2.建设维护校园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校内交通安全标志,治理校内车辆乱停乱放。

3.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校内机动车辆配套管理及机动车辆通行证(卡)的核(换)发工作。

5.负责学校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会议)的交通执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6.协助做好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发生在校内的交通事故等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保安全管理工作岗位

1.负责全校政治保卫、维护稳定及国家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政治案件预防和学校安全信息情报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2.负责对学校各单位政治安全政策研究、涉密保密、维护稳定及国家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

3.做好学校秘密力量的物建、培训、使用、管理工作,开拓信息渠道,搞好阵地控制,掌握动态反应,确保信息沟通传递机制通顺流畅,信息情报及时准确。

4.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外籍人员、疆籍维吾尔族人员、外事活动、科研项目等方面的保卫保密、政治审查和信息通报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及时处置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等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7.负责与省、市、区(县)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构的工作沟通和事务协调,接受其工作指导和工作援助。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指导监督全校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学校与校内二级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和防火责任制工作。

2.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修、检查和维护等工作,编制年度消防器材购置及使用计划。

3.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对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督察落实;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重大隐患单位,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校领导阅示。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博爱县应急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

5.监督各单位装修维修、改建改造等工程的备案,督促各单位做好相关工程的报审和验收工作。

6.协助应急管理机构等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对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7.检查指导校内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8.值班室接到火警后,本科室工作人员须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查看火情,并视情况逐级上报各级领导。

9.认真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消防安全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消防控制室管理工作

1、上岗人员按时到岗值班,不得空岗、漏岗、擅离职守。

2、按要求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值班记录应逐日逐班记录设备检测及运行监测情况。

3、熟悉各建筑物内部设置及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熟知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功能、正常运行状态、操作规程及操作要求,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4、逐日逐班检测报警系统运行状态,包括设备外观、电源、环境安全情况及设备的自检、消音、复位、指示、报警等功能。

5、严密监测各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出现报警情况,应立即查证是否为误报,如果是误报,做相应处置并记录。

7、如确认为火情警报后,要迅速按灭火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报告部门主管,必要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立即发出警报,并报告学院武装保卫部值班人员,立即切断楼内电源,启动消防水泵,并迅速利用播音器通知楼内人员疏散。

8、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运行、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七、宣传教育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规划、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校园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全校各二级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学校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3.负责制定、落实学校关于进行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等工作。

4.协助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并逐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

5.负责编写、发放年度大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定期在师生员工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6.负责做好安全提示、安全标识等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国防教育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并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国防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军训、拥军优属等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征兵入伍规章制度,制定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计划,并组织开展军事理论教学。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国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4.负责联系军训承训部队,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5.负责学生入伍政策宣传、兵役登记、征兵体检及政治考核等工作;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直招士官)优抚金发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助学金等上报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入伍大学生的保留学籍等工作。

6.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校保卫处(武装部)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校园消防管理、军事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结构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2.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排查和整改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设和设备设施建设;对校内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及各单位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督查。

4.负责学校政治安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学校政治安全信息动态并按要求上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各类学生组织、社团组织的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

5.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保卫事件防范处置的意识和能力。

6.负责学校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治安值班等,妥善处置校内及校园周边突发性治安事件。

7.负责协助有关单位调解学校的内部治安纠纷,做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做好校园治安事件(事端)预防和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置其他不安定事端。

8.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办理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的出国(境)政治审核;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学校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9.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场所)审批、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10.协调驻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城市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业务机构,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2.同省教育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争取相关工作的支持。

13.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消防管理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4.组织学院学生消防志愿者协会的队伍教育和培训,落实义务消防队组织,按照消防演习的要求进行消防演练的具体实施;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5.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6.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7.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8.同市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争取相关工作的支持。

9.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兵役、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并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国防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军训、拥军优属等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征兵入伍规章制度,制定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计划,并组织开展军事理论教学。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国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4.负责联系军训承训部队,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5.负责学生入伍政策宣传、兵役登记、征兵体检及政治考核等工作;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直招士官)优抚金发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助学金等上报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入伍大学生的保留学籍等工作。

6.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