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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23

继续教育学院部门、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承办并归口管理全校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二级单位,是统筹利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继续教育的各项政策,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对全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二)负责拟订并实施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有关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做好有关继续教育协议的起草、签订等工作。

(四)负责函授站建设,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其工作情况。

(五)负责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做好专业申报、计划申报、生源组织、招生录取、报到注册等工作。

(六)负责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以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核发工作。

(八)负责对各类继续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与监督。

(九)负责推进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做好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有关继续教育的工作情况,接受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职责


(一)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主持继续教育学院日常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参与制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规划和工作意见,拟定成人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制定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

5.组织制定和完善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项管理制度。

6.配合党组织做好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开展成人教学领域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8.合理安排使用成教学院教育经费,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主持开好成教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0.负责成人教育学院对外需要解决的有关重要事情的请示和联系工作。

11.积极组织开展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和检查教学质量,加强成人教育科研工作。

12.负责校外教学点的宏观管理。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1.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副校长完成学院各项工作。

2.主持召开继续教育学院各类会议,检查布置工作,研究处理各类问题。负责主持制定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工作计划,做好学年工作总结。

3.组织修订、审定以继续教育学院撰写的各类重要文件、文稿、协议、合同及报表,并积极组织落实。

4.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立项与培训方案的审定工作。

5.负责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按劳动部与社会保障部及其他行业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开展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组织领导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院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审批继续教育学院各项办学经费支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历教育中心主任

1.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宣传策划、录取工作。

2.制定继续教育与自学考试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教学计划的审定、教材目录的审定及征订工作。

4.负责继续教育与自学考试学籍常规管理及毕业环节工作。

5.负责继续教育与自学考试的教学文档管理、教学支撑资料存档(学生评教、学生作业、学生考勤表、教室日志、教学检查资料)等。

6.负责继续教育与自学考试考务资料的存档及相关考务费用的统计工作。

7.负责各类学历教育毕业环节的审定工作,并及时上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院务秘书

1.负责学院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各类公文的起草、撰写、整理工作,各类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的修订及汇总工作。

2.负责学院各类文件收发、资料整理、文印工作,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宣传工作。

6.负责做好值班安排人员,考勤上报工作。

7.负责学院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学院与校内外各部门、各合作单位的交流工作。

8.负责各类学历教育的评优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