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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 2026-2027 学年“许刚慈善职业教育 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2027学年“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华

副组长:李瑞宾  秦海金  王  颖

成  员:田京城  赵文涛  丁连征  孙荣玲  杜佩瑜

王  振  邢  如  刘  娟  秦晓明  闫晓钢

下设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该助学金的评审组织与日常管理,并注重对受资助学生的关怀引导与励志教育,体现资助的育人功能。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处长邢如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审类别

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以下简称“许刚助学金”)

家庭困难教师帮扶金

三、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学生的评审范围及条件

1.申请学生为在籍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优先评选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7.学生本人身患疾病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

8.资助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9.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

(二)家庭困难教师帮扶金的评审范围及条件

1.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且仍在岗在职的教职工。

2.当年度无师德失范行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教职工家庭遭遇重大事故、灾害,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

4.患重、特大病症的教职工,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面临困难的教职工。

四、发放标准

(一)许刚助学金的发放标准

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资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生活费,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两学期发放,一次1000元,发放时间为每学期末。

学费困难补助标准:资助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参考

学生申请金额,但申请金额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实际学费金额,

发放时间为本学年末。

(二)家庭困难教师帮扶金的发放标准

教师家庭困难帮扶金实行统一发放标准,单人单次救助金为5000元,同一教师家庭每自然年度仅可申请一次,确保帮扶资源公平分配,精准覆盖急需帮助的教师。

五、评审原则

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评选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并按照所在学校的校规校纪进行处理。在享受政策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校规校纪或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者,所在学院负责追回已发放金额,并停发待发放金额。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成员包括班委、宿舍长、普通学生代表,确保小组具有广泛代表性。

2.学生本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交《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申请书》《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辅助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社区或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本人残疾证、医疗诊断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评审并公示:班级评议小组审阅相关申请材料,并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议。(评议过程需有详细记录)评议小组通过投票或协商一致的方式,形成班级初步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班级公示,征求同学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院评审工作组。

4.成立学院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教师代表等成立学院评审工作组。

5.院级评审并公示: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学生的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学院的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学生申请材料,正式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名单在学校官网或校内公告栏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将材料报送至焦作慈善总会进行终审。

(二)家庭困难教师帮扶金的评审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各处室、二级学院提交《家庭困难教师帮扶金申请书》和《家庭困难教师帮扶金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辅助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社区或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医疗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2.部门评审及公示:由申请教师所在各处室、各二级学院成立部门评审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材料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议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教师申请材料,正式报送至人事处。

3.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人事处对各部门、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名单在学校官网或校内公告栏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将材料报送至焦作慈善总会进行终审。

 

 

 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