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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第九周起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先由各学院进行自查,后由教科处进行抽查。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教研活动情况。(各学院本学期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教学规章制度的学习及落实情况)

2. 教学进度情况。(检查课程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进度是否一致)

3. 教学材料。(检查教师教案书写、教学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提前备课)

4. 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情况。(检查课后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辅导答疑计划安排与实施记录等内容)

5. 教学开展情况。(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上课、教学状态教学能力等

6. 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实训室学生实训使用记录本登记情况、实训课程教学进度与实训教学计划进度是否一致、实训报告撰写情况

7. 教师听课情况。(听课次数不少于16节课

8. 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存在随意调课以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情况

9. 课程大纲是否规范。

二、检查要求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针对上述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根据上述检查内容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格式参考年检材料要求),总结报告应当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查找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报告应提出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规范的教师,学院应予以肯定和鼓励。

(二)学校教科处抽查

所有教师需将材料于5月12日集中放于学院,教科处将针对上述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 57—5月12日为各学院自查阶段。

5月12日17:00前,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1、2、3)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提交教科处。

(二) 5月12日教科处深入各学院抽查相关材料。

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科处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期中教学材料检查汇总表

                   2.实训(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评分表

 

 

教科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