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第九周起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先由各学院进行自查,后由教科处进行抽查。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教研活动情况。(各学院本学期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教学规章制度的学习及落实情况)
2. 教学进度情况。(检查课程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进度是否一致)
3. 教学材料。(检查教师教案书写、教学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提前备课)
4. 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情况。(检查课后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辅导答疑计划安排与实施记录等内容)
5. 教学开展情况。(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上课、教学状态、教学能力等)
6. 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实训室学生实训使用记录本登记情况、实训课程教学进度与实训教学计划进度是否一致、实训报告撰写情况)
7. 教师听课情况。(听课次数不少于16节课)
8. 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存在随意调课以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情况)
9. 课程大纲是否规范。
各学院要针对上述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根据上述检查内容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格式参考年检材料要求),总结报告应当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查找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报告应提出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规范的教师,学院应予以肯定和鼓励。
所有教师需将材料于5月12日集中放于学院,教科处将针对上述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一) 5月7日—5月12日为各学院自查阶段。
5月12日17:00前,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1、2、3)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提交教科处。
(二) 5月12日教科处深入各学院抽查相关材料。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科处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期中教学材料检查汇总表
2.实训(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评分表
教科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