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1/02 14:49:20

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25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焦作西高铁新城片区人民路与海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第九条 毕业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校对口招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省内(市、县)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对口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河南对口专科批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里的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七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学金设置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2023年开设的5个专业(应用化工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按照7500元/生·年收取学费;其他专业按照文科类9800/生·年、理科类10800元/生·年收取学费。

    2.住宿费:四人间(改造公寓)1500元/生·年、六人间(新建公寓)1500元/生·年、八人间12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学生资助。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平均每生1000/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每生500/年。

(三)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及征兵助学金

1.补偿代偿金额、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20000元。2.退役军人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五)临时困难补助

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六)勤工助学

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七)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391-8666626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8663666、8663222

    真:0391-8666690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作西高铁新城片区人民路与海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邮政编码:454450     

E-mail地址:jzxclzyxyzjb@163.com

学校网址:http://jzxcl.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